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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“创青春”·海尔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赛作品报备注意事项

学校部 发表于 2016.4.1| 点击数13334

        1. “创青春”省赛学生网络申报作品截止到41824,在此之前学生都可以个人注册账号,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作品。各高校提交作品(即网络报备)的数量不做限制,鼓励多报(每件作品报备成功加2分,报备作品得分最终将按照一定权重,计入各学校总分)。4月18日前,由校级管理员对本校作品进行审核,期间如果有作品需要修改,管理员可以将作品状态设置为“校级审核预通过”,此时学生即可登录系统修改完善作品信息。信息修改后,再次提交至校团委,校级管理员需再次审核。41824时前,所有校级审核务必结束并按规定数额提交本校复赛作品,此后作品不能再修改。

        2. 提交作品时,有些信息是必填项(带星号),必填项如果有遗漏,作品将无法提交成功。不带星号的项目(如项目介绍视频等)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。

        3. 校级管理员进行校级审核时,请严格按照《“创青春”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》第三章的有关要求执行。重点审核即将参加全省复赛的规定数额内的作品,这些作品的状态务必改为“通过审核”。其余的报备作品不能设置为“审核通过”。可以选择不审核,也可以设置为“审核不通过”、“审核预通过”,都不会影响报备数量统计。

        4. 关于创青春申报作品时填写“指导教师”这一项,国赛要求每个团队报1名指导教师。如果是跨校合作的项目,涉及学校均可填写1名指导教师(最多2名)。考虑到省赛实际情况,省赛报备时,各校可根据自身情况,适当放宽报送指导教师人数,但每个团队最多不能报送超过2名指导教师,否则不能通过审核。第2位指导教师的有关信息需要在备注中说明。

        5. 跨校申报的作品,明确申报单位之后,其合作单位的团委需要出具证明,证明团队中的某某成员,虽是本校学生,但参加某某团队代表申报单位参加比赛。比如:A、B两所高校的学生共同开发一个项目,并代表A高校参赛。则B高校团委需出具证明,证明该团队中某某学生是B高校在校学生,参与某某项目,并代表A高校参加某某比赛。此证明材料需打包压缩,上传至“附加材料”一项中。

        6. 往年参加过项目申报的作品若在专利技术、营销模式等方面有重大突破,可以继续申报;若项目仅是在往年基础上的修订和完善,则不能参与申报。

 

“创青春”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

201641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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