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“创青春”省赛学生网络申报作品截止到4月20日24时,4月21日0时起,校级管理员可开始对本校作品进行审核,期间如果有作品需要修改,管理员可以将作品状态设置为“校级审核预通过”,此时学生即可登录系统修改完善作品信息。信息修改后,再次提交至校团委,校级管理员需再次审核。4月22日18时前,所有校级审核务必结束并按规定数额提交本校复赛作品,此后作品不能再修改。
2. 提交作品时,有些信息是必填项(带星号),必填项如果有遗漏,作品将无法提交成功。不带星号的项目(如项目介绍视频等)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。
3. 校级管理员进行校级审核时,请严格按照《“创青春”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》第三章的有关要求执行:
创业计划竞赛已创业类:①要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;②要已在工商、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,组织形式为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。提供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;③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,即2018年1月23日前开始运营,时间未满3个月的只能申报未创业类。
创业计划竞赛未创业类:①拥有或者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;②具有核心团队;③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;④尚未注册登记或者2018年1月23日后在工商、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,已经注册登记的,提供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。
创业实践挑战赛:创业实践挑战赛的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、组别。①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;②已在工商、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,提供单位概况、法定代表人情况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;③ 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,即2018年1月23日前开始运营,时间未满3个月的不能申报。
4. 重点审核即将参加全省复赛的规定数额内的作品,这些作品的状态务必改为“通过审核”。其余的报备作品不能设置为“审核通过”。可以选择不审核,也可以设置为“审核不通过”、“审核预通过”,都不会影响报备数量统计。
5. 关于创青春申报作品时填写“指导教师”这一项,国赛要求每个团队报1名指导教师。如果是跨校合作的项目,涉及学校均可填写1名指导教师(最多2名)。考虑到省赛实际情况,省赛报备时,各校可根据自身情况,适当放宽报送指导教师人数,但每个团队最多不能报送超过2名指导教师,否则不能通过审核。第2位指导教师的有关信息需要分别在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表的“备注”栏中说明。凡报备2名指导教师的作品,以表格中“指导教师”一栏的教师为第一指导教师,以“备注”一栏的教师为第二指导教师。
6. 跨校申报的作品,明确申报单位之后,其合作单位的团委需要出具证明,证明团队中的某某成员,虽是本校学生,但参加某某团队代表申报单位参加比赛。比如:A、B两所高校的学生共同开发一个项目,并代表A高校参赛。则B高校团委需出具证明,证明该团队中某某学生是B高校在校学生,参与某某项目,并代表A高校参加某某比赛。此证明材料需打包压缩,上传至“附加材料”一项中。
7. 往年参加过项目申报的作品若在专利技术、营销模式等方面有重大突破,可以继续申报;若项目仅是在往年基础上的修订和完善,则不能参与申报。
“创青春”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
2018年4月20日